敬爱的市长:
谢谢您能在百忙中看我的这封信。我叫尚娜娜,妈妈叫陶爱玲,爸爸尚锁劳,爷爷蒋忠民(已逝世),现住铜川市王益乡前俭村四组,现以庄基纠纷问题与邻居李树林(原郭发祥房屋)发生纠纷一事,上诉人民政府,请政府领导调查处理。
1,现我居住的房宅是父亲蒋忠民留下的遗产,除了窑洞外,院里排郭发祥后两间土培于砖结构房和一间瓦房,共三间,父亲生前说过宅基界线以两窑之间为界线,东以张东升土墙为界线。
2,1982年郭发祥伙同闫庆龙在农业银行贷款3万元盖此房(现李树林现住房)至今未还贷款,土地证和房产证压在银行。
3,2002原村长张新华身为党的工作人员与郭发祥以伍仟伍佰元的价钱变卖给李树林,而郭发祥只收到了五千元整。
4,张新华明知郭发祥欠国家贷款未还,还私下变卖国家资产,使国家资产流失,李树林在得房后在某些人的支持下,扩大宅基侵占公路,伤害邻居利益,造成邻居不和,破坏安定团结,别的村。村村通公路,我们还是泥巴路。
5李树林属铜川是宜君农民,并有超生女儿,为逃避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又是张新华和党员寇米霞从中作梗,捣鬼,在未通过村委会的同意,把李树林的老婆王亚玲和其两个女儿落户本村,并把郭发祥的宅基划为李树林的宅基地,盖有公章,可见权力之大!
1请问先有地(宅基地)?还是先有房?房都盖了几年了,宅基才批?一个房子能有两个房产证吗?
2贷款未还此房是国家的,个人能不能买卖?买卖违法吗?
此诉状到信访办后。经过政府人员在四邻走访到河南郭发祥现住地址调查结:
1李树林房屋东(原郭发祥以房屋主体后背墙为界,双方原房屋之间的排水渠为陶爱玲所有。
2就烟筒的问题,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建议李树林在自己桩基使用范围内修建。
此经王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李树林不签字,还一直上访,编造捏造事实,颠倒事实,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正常办公,扰乱了我们家正常生活,扰的我家提起这事,脑子疼,头痛。心乱,气的我妈妈老打嗝,为这事心力疲惫。我们一家妈妈是顶梁柱,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妈妈在打理,爸爸是一个不问世事的人,妈妈在街上买点水果为生,一个女人家也不想为这事在纠缠,一家子还要吃喝。但是他家人不占理,还一直上访。
事后我们要回本属于我们的地方后,李树林还叫回他大女儿李静 .二女儿.女婿.小女儿.在2011年7月10日我去准备卖东西时.走在新和广场上.当时14点多.中午人少.他大女儿.二女儿.女婿.小女儿把我堵住.从广场上打我一路打到家门口.几人几次群殴我一人.我想打电话.电话被几次打到地上.到家门口.邻居们气不过.拉开了他们.我被120抬走.经过矿医院及时治疗.病情有所好转.邻居都说.这家人怎莫这样黑.下手怎样这样狠.几人打一人.太过分了.太气愤了.我住进了医院.要他们给医疗费.公安讲医疗费问题.他们说要打官司.我们都是农民.打官司要钱.要时间.还要找侓师还要懂法.我们农民哪有这些.法律知识浅薄.我们还要养家糊口.就这样搁下来了。想他们也应消停了!他们不上访,就算了!
但是李树林就像身上的跳蚤一样甩不掉.吃谁的饭..砸谁的锅.他还一直到乡上.区上上访.乡上.区上领导.就我家与他们家协商讲条件.让我们让让.说那人就是个无赖,乡上也拿他没办法,他老到乡上,区上上访,向上的人一弄把他接回来,我说不是我不让.李树林他们不讲道理.你们明白.我这辈都跟他扯不清.划不清.我不想下辈子再有这样的烦恼.我们家也不想与他们家有任何瓜葛.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公正廉洁.依法办事.秉公办理.都只是口号吗?违法必纠吗?为什么对编造.捏造事实的人不对给以处理啊?还要答应他种种无理条件呢?这世间还有公道吗?欺负人的人被说为有本事.告状告出门告出理了.被欺负的人被说成没本事。
请市长大人,救救我们吧!我是真的没办法,妈妈为这事天天头痛,您是人民的衣食父母,市长您也是一家的领导,能体会我妈妈,和我们的无奈?请求您就此以下问题.给予以解决.给与重视。此关系着民众利益.国家利益.和民众社会为题:
1,证件在押款为还的情况下,房屋怎莫能出现第二个房产证和土地证?对办假证的人要予以严处!以示后人!
2, 贷款未还.此房属国家的.个人能不能买卖?房屋买卖未公正是否成立?对私买私卖国家财产.应以怎样处理.以示后人!让其他有这样想法的人望而止步!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严惩.不追究.还违反上户口原则给上户口.落户口又生事端!是谁办的户口?把这个害群之马揪出来.一定要严惩.以示后人.告诫他人!
4,就两家地界之事。事以查清.为什么不按实事办事.还我们清白.还一再于我们协商.让我们退让,为什么不对诬告人员予以处理.还让他肆无忌禅.任意妄为.无事生非.气焰嚣张.为什么不能公正.公平.公理竖在人心,还要答应他种种条件呢?(向政府讲条件)这世间还有公道吗?还要这气焰更猖狂吗?
政府法制教育不是教育我们学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政府人员要依法办事.秉公处理.为什么工作人员还大口言.“领导来了.领导都在这.你还不给面子.还得理不饶人”!我们是得理不饶人吗?我们只想要一个公正的处理.我要政府给个公正的的处理有错吗?我饶他.他绕过我吗?我被他一家老少群殴时.想过绕我吗?他一次一次诬告我,他想过饶我吗?我只是不想与他(李树林家)有任何瓜葛.我有错吗?
请市长领导予以重视.查清.予以解决。
申诉人:尚娜娜
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王益区人民政府
市长信箱摘要《起诉书》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王益乡立即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发信人反映问题,区乡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下一步,我区责成王益乡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争使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