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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医疗事故无人负责

  • 姓名:郭**
  • 信件内容:

    本人于1月27号外出走亲戚,返回途中经过S305线47KM+400M处路段西往铜川北关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就诊于铜川市人民医院,当时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十余天。2月5号和车主私了出院。(私了的前提便是医院诊断结果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并无其他损伤。还有出于对医院对大夫的信任。结果...)住院后每天只是打吊针出院后疼痛难忍又打吊针10天,仍不能减轻症状。再次到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就诊时确诊为 1.左侧3.4.5肋骨骨折,胸骨柄.体骨折。2.右侧胸膜肥厚,左侧胸腔积液。现因误诊使本人错过最佳治疗期及因活动引起的错误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遗症;同时左侧胸的胸腔积液使得我常常呼吸困难。后来去市医院协商,医院让我写份材料。材料2月17号交给医院等到2月20号前往医院时,医院拒绝承担责任。认为骨折轻度移位是我自身活动结果。敢问有哪个人知道自己骨折还会活动?只是向讨个公道。后来致电市卫生局医政科,给我们的答案是只能帮助我们和医院协商。可是医院不愿负责和谁协商?不禁怀疑是人民当家做主还是有人一手遮天?只希望有人可以为我们平民百姓着想。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出此下策。望做主。

  • 来信日期:2012-02-20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办理情况:

      收到“市长信箱”关于患者郭思亮反映“医院误诊,无人承担责任”信函一事后,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派专人调查此事。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患者郭思亮,男,55岁,2012年1月27日以“车祸致胸部、颌面部疼痛2小时”入住市医院骨外病区。入院前头颅、胸部、上腹部CT提示:头颅平扫未见明显异常;两肺未见明显活动性病变,双侧胸膜轻度增厚;肝胆胰脾未见异常。心电图示:窦性心律,心电图不正常--Ⅰ°AVB。门诊以“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收住院。入院后经过查体、辅助检查及心内科、普外科、脑外科、眼耳鼻喉科及ICU各科会诊,诊断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2、颅脑损伤;3、高血压病1级;4、房室传导阻滞;5、Ⅱ型糖尿病。患者出院后在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诊断(左侧第3.4.5肋骨、胸骨骨折)与市人民医院诊断不符,提出异议,从而发生纠纷,市人民医院就此事专门组织相关科室专家进行病案讨论,认为:

      一、患者入院时主诉、查体及辅助检查诊断肋骨、胸骨骨折依据不足。

      二、胸部外伤(包括软组织损伤)疗程至少为3周,患者在市医院治疗9天就坚决要求出院,在签署《拒绝医疗同意书》及《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后出院,时间上无法进行进一步诊断及后续治疗。

      患者投诉期间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求与医院协商解决。后经多次协商,在2012年2月27日签定和解协议,市医院给患者一次性补偿5000元。事情已处理。

      铜川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2-03-01 09:43 办理时间: 2012-03-0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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