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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谁剥夺了村民的选举权

  • 姓名:井**
  • 信件内容:

      我是高楼河乡胜利村四组村民.在前几天的小组换届工作中.村里没有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举.具体违反选举条例有三条.
      一.本次选举一户为单位,每户只有一张选票,但是村里每家都有好几个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只发一张票叫谁写.这无形中就剥夺了最少本村三分之二人的选举权利,我们村很穷.大家多么希望可以选举出自己心目中为集体办实事的带头人啊 .却被某些人的荒谬的决定而断送.
      二.选票是不提名选票.根据选举法规定不提名选举应该召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的村民表决同意.才可以不提名选举.而我们村也没召开村民大会.不知道是那个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出的决定.简直吧群众当蒸气.
      三.不公开选举的时间和地址
      最后希望个位领导明察此事.还群众一个真正为民办事带领村民致富的好干部.

  • 来信日期:2012-01-10
回复
  • 办理部门: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接到“市长信箱摘要” 关于高楼河乡胜利村村民反映胜利村四组组长选举有关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和高楼河乡迅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胜利村四组组长选举工作是在本村党支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并经过村两委会、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共同讨论决定后,确定出最终选举方案,即本村各组组长选举全部采取“海选”的方式,以户为单位进行投票,得票数多者当选。本村四组共有94户,共77户参加了选举投票,结果当选者以一票优势胜出。目前,本村四组组长已选出,选举工作已经结束。该村村民组长的推选工作,符合选举程序及有关规定。

      村民井王岗意见与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意见不统一,属个人意见,我区将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将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全面。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2-02-13 09:49 办理时间: 2012-02-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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