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准生证办理的问题:
我老婆是铜川的,我是江苏的,在11年12月份我们在铜川办理了结婚证,现在想办理准生证,我们都是初婚初育,不知道如何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另外我们也去了我老婆户口所在的社区计生办问过,得到了“不能办理,要去上海办”的结果,不知道为什么?
希望尽快能得到领导的回复,谢谢!
市计生局
胡勇辉夫妇你们好:
我局1月9日收到你们咨询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题后,及时安排相关科室对问题进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2009年修定的国家《流动人口条例》第二条对流动人口的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你们夫妻均属于流动人口。按照《流动人口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鉴于以上的政策规定,我们建议你们就近在现居住地上海办理一胎生育登记。
铜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