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父亲给村里(耀州区正阳路丁沟村)负责修巷子,本是一件大好事情,却被村民暴打,当时公安局120都来了,也去检查法医鉴定为轻伤了,可是至今公安局没有给任何答复!难道是要我们给公安局局长送礼是吗?不为民办事的机关要它有什么用呢!
市公安局
2010年4月19日上午,丁沟村村民王晓元在村里修路时,丁沟村村民王力因不满王晓元不愿帮其修补有问题的路而与王晓元发生争执,后王力用耙子故意损坏路面,王晓元上前阻拦时,其用耙子往王晓元的腿上打了一下,后周围群众将两人劝离,王力追至王晓元面前,用耙子打到了王晓元额头上,致其受伤。经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晓元损伤程度属轻伤。由于双方为同村村民,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我局正阳路派出所与丁沟村村委会一同对这一案件进行调解,由王力向王晓元一方赔偿医药费等。如调解不成,将依法处理此案。
铜川市新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