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市长您好:
我母亲是新区裕丰园住户,现年67岁,2010年1月1日晚七时许,同社区居民侯福利(约40岁左右)因别人传言是非,闯入我家,对我母亲恶语辱骂,并对老人拳脚相加,之后摔门而去,我母亲追至楼下与之论理,被侯福利由楼梯台阶推下,摔倒在地,当时无法站立,瘫倒在地;侯福利则不管不问,扬长而去。后我母亲被邻居等人搀扶到家,因老母原有高血压等症状,在家不多时,便有昏厥现象,邻居们见情况紧急,便急电与我,我们便请假由西安连夜赶回新区,途中,拨打“110”及“120”电话报警,到家后,闻家母已被铜川市矿务局医院“120“急救车接走抢救。我们认为此事已经报案,且派出所已经出警,自会秉公办理,况恐见面后言语不合会有过激行为,便未与侯福利见面理论,而寄希望于派出所民警能够公事公办,处理好此事,但事情进展不尽其然,从此事发生直至今日,我母亲住院费用全是我们支付,侯福利依仗个人有社会关系,从未在事发后到医院看望和问候,目前,我母亲经治疗现虽能下地走路,但有四节腰椎关节出现突出症状,稍有不慎便会疼痛难忍,落下病根。
在此我要向杨市长反映办案民警在本事件中存在的以下几个问题:
1、从当日晚报警后直至我母亲在矿务局医院急救室治疗期间,即从2010年1月1日到1月5日之前,接警的咸丰路派出所张旗献警官从未到医院询问案件经过,并以侯福利腰部有老病根为由,未对当事人侯福利传唤询问及笔录;在未对我母亲的伤情作调查的前提下,该民警称以自己判断认为侯福利不会打人,且以侯福利腰部不好为由,不对其做询问调查;在我到咸丰派出所多次要求下,于1月5日该民警到矿医院对我母亲作了询问笔录;
2、在对双方当事人笔录之后直至现在,派出所民警未尽到协商调解工作义务,任由事态发展,对方当事人仍逍遥自在,对此事不理不问!
3、在看到通过派出所调解解决此事无望后,无奈之下我们便寄希望于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此事,但接案的律师提出诉讼前需要接警派出所出具的《调解终结书》,经我们多次催要,该民警仍拒不出具此文书;且态度冷谈、语言蛮横;目前此案尚不能正常立案,亦无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从事发至今日,已有五个多月时间,与铜川市公安局《关于受理报案实行”第一责任人“的服务承诺》内容要求相差甚远,使我们对心目中可敬可佩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准则产生疑问,和谐社会的建立,每个人民群众有责,难道主管社区、为群众服务的人民警察就没有责任和义务吗,老百姓的权利受到侵害,难道只能诉诸公堂才能谋求解决吗,我们的民警同志,就不能真心实意的放下架子来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吗!
目前我母亲住院疗伤费用对方未作一文赔付,且无有任何歉意的表示,我家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家中仅有老母,此事一直悬而未决,欲诉无门!家母情绪低落,我们不能在外安心工作,无奈之下恳求主管政法的杨市长于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我代表全家在此深表感激!
铜川市人民政府
我局接到“市长信箱”编号120《咸丰路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投诉件后,引起了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雒延生批示:治安支队督促新区公安局尽快调查,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要案情
谭桂梅(1942年6月生,王鹏的母亲)与侯福利(1965年8月生)原均系李家塔矿居民,后搬入裕丰园居住。2009年12月30日19时至20时许,侯福利因琐事到谭桂梅家理论,后侯福利到林康诊所去做颈椎按摩,谭桂梅与丈夫石增杰(1934年10月生)到邻居陈长洲家去找,得知侯福利在琳康诊所看病后,两人到诊所去找,正遇侯福利出门。两人见面便开始大吵,谭桂梅将头向前伸让侯福利打,侯福利被丈母娘薛生娟拉走,谭桂梅踏空倒在台阶上。当晚谭桂梅去矿医院住院看病。
二、案件查处情况
咸丰路派出所接报案后,12月31日,管区民警张旗献、宋文涛、姚振奇就找侯福利调查了解情况,并先后找了石增杰(谭桂梅丈夫)、唐国庆(琳康诊所)、薛生娟(侯福利岳母)、杨淑娥(邻居)、陈常州(邻居),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调查材料7份,除石增杰说打人的现象之外,其他人均未能证明侯福利殴打他人。1月3日,民警张旗献、宋文涛到矿医院急诊室与谭桂梅谈话。之后,张旗献多次找双方征求意见,都要求调解处理。但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又不同时到场。调解有琳康诊所唐国庆、石大夫证明。4月底石增杰来派出所找民警张旗献,说病已看完,花医疗费8000余元,要求处理,张旗献让拿医疗票据与诊断证明,石增杰一直未拿来。
三、调查结果
一是信访件反映“从2010年1月1日到1月5日前,张旗献未到医院询问案件经过,未对当时人侯福利传唤询问及笔录,不对其做询问调查,”的情况不属实;
二是反应“派出所民警未尽到协商调解工作义务,任由事态发展,不理不问”的问题,张旗献曾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不在通知的时间按时来,谭桂梅自称花费8000余元,但一直不拿票据,派出所无法提出调解意见,且双方为医疗费认同问题存在差距;
三是反映“经多次催要,该民警拒不出具《调解终结书》”,民警张旗献已制作好调解终结书,双方意见不统一,石增杰(谭桂梅一直未来)、侯福利拒绝签字,所以未出具《调解终结书》。
在新区分局纪检部门调查之后,咸丰路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工作力度,通过做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现案件已调解办结。
铜川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