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母亲患癌症,16日在交大附院就诊,医生开具医嘱让购药 。后按流程到铜川市医院开具慢病证明,日期为17日 。到耀州医保局报销时,却以购药日期在证明日期之前拒绝报销。靶向药治疗有其特殊流程,先凭医嘱购药,再据此开证明,证明必然晚于购药。医保局拒绝,不符合就医逻辑,望处理。
耀州区人民政府
网民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应的靶向抗癌药报销有关问题已收悉,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患者因患乳腺癌需要服用靶向药帕妥珠曲妥珠。7月17日当事人到耀州区便民大厅办理报销。因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理解有偏差,且反映人提供的可报销药品为“帕妥珠和曲妥珠”,引起双方误解,导致药品未能及时报销。依据《铜川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医保函〔2024〕5号),该药品在可报销范围内。8月11日17:00时耀州区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可携带相关票据和资料前往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事宜。
下一步,耀州区医保局将切实提高医保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与群众的沟通协调能力,持续加强政策业务宣传,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分管领导:刘尚利 区委常委、副区长
联 系 人:赵琳萍 电话:6189180
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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