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陕a2k303车主,因为在耀旬路0025公里处连续得到两次违章处罚。一次记12分,罚200,一次记6分罚200,本人认为,在此双向4车道,郊区道路上,设置40公里的限速有小题大做钓鱼执法,违规敛财的取向,如果次路段确实需要限速40公里,为何不安装固定摄像,而采取偷拍。耀旬路红色旅游专线,在小丘至照金路段还有四个固定摄像头,全部限速60公里,我说的限速都是2014年9月以前未全面提速前的,而小丘的路面全部是双向两车道,四车道限速40,两车道限速60,这样做是啥目的,许多外地来照金旅游的车主在此路段都有违章处罚,在此路段违章的车辆不少,不要把红色专线,变成有些单位的摇钱树,请您明察。
网民你好:
一、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限速、安装固定摄像头以及陕A2K303车辆交通违法的问题,交警三大队已于2月25日15时37分通过电话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
二、在铜川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铜川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划部门应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纳入城市道路规划方案进行设计 … …”和第八条“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应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均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主体,前期道路标牌的设置,为道路承建单位。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严格依照道路限速规定实施日常管理,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限速问题,我们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
三、前期设置部分路段限速40公里,是因为该测速路段位于铜川市新区坡头镇冯兰村楼东组与楼西组之间,耀旬路在此分别与两个村民小组乡村道路形成十字交叉路口,系村庄路段,距离两个路口前方150m处分别设有两块警示标志,明确村庄路段,减速慢行,限速40km/h,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三大队在该路段设置测速点,且实施测速后该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四、当事人反映的违法行为,均发生在2014年9月之前,2014年9月我市道路全面提速后,我支队在此路段安装了固定道路监控,交警三大队即撤销了在该路段的测速点。
在此感谢网民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自觉学习、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避免因违规违法驾驶行为给自己及他人造成损失及伤害。
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