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合法权益谁来维护,石柱东沟煤矿谁来操控。当事人方先念经人介绍到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当采工。于2014年10月7号正式聘用即日开始上班。就在2014年11月2号下午井下上班时,正在过溜子时煤帮就下来了,当时班长也在,根本来不及跑就被煤压住了双腿动弹不了,班长潘谊新和方明桥他们把他的腿拔出来,然后他们一起把我背上井,送往王益区骨科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确认为,左小腿粉碎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经过该医院的简单包扎处理,开了点消炎药让其带回工人宿舍治疗。由于未经住院治疗,无人照顾、缺乏护理,延误了最佳治疗期。生活营养差也影响了伤情的治愈与恢复。受伤后曾多次向矿上要求支付部分生活费,但未能如愿,马上三个月了在此其间我曾向矿上提出处理要求,但都未能达到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本人肯请贵政府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作出以下处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一次伤残就业补助费赔偿、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大至十几万,但是该矿上只愿意支付三万元了结此事件。敬请贵政府处理为盼,顺致、谢谢
耀州区人民政府
网民你好:
1月26日,区煤炭局协调石柱东沟煤矿和反映人进行协商,但因赔偿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后经双方同意,待反映人妻子从陕南赶来后,再次协商,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将通过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程序处理。
铜川市耀州区政府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