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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请市长做主

  • 姓名:苗**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的哥哥在于2014年12月27日,与本村的人喝酒,喝完酒回家,掉在同村家人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报警以后,和我哥哥喝酒的哥哥是我们村以前的村长他找了我们当地派出所活动了关系,我们的事就这样录了口供,勘察了现场不再理会,每次去副所长就一句话,你们是民事案。希望市长给我做主,我不要他们陪多少钱,我就想给哥哥讨一个公道。

  • 来信日期:2015-01-13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法医检验,死者苗某外表没有致命伤,根据矿务局中心医院所做CT,系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抽取死者血液化验,也未检验出酒精,家属不要求解剖尸体。王益分局民警已告知家属可以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9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5-01-13 11:20 办理时间: 2015-01-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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