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市长:
我是王益区利群新城4、5号楼的业主,2013年7月收房入住以来,截至目前1年多时间,开发商都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请市长责成住建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市住建局
网民你好!
利群新城4#、5#楼由陕西铜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因铜川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向产权登记部门提出房屋登记申请,至今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我局已督促该公司尽快联系完善相关手续,及早提交至产权登记部门,争取早日让业主拿到房产证。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