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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铜川市第二驾校讹诈学员,“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同虚设

  • 姓名:陈**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郭市长:

      我2014年6月在铜川市第二驾校北关总校场地学习驾照,安排在“陕B0358学”教练车学习,教练是肖某。2014年6月21日上车练习,停车时按照驻车制动器的规范操作方法拉起拉杆,手刹拉线断了,教练讹诈说是我把手刹拉线拉断了,要求我赔偿修车,总共花了95元;汽车修理部修理工说手刹拉杆完好,只是拉线断了,这属于正常损耗,不是操作不当所致;我把事情给校长汇报了,他说:“你应该赔偿”,当时考虑到刚开始学车,不想把关系搞僵,只好忍气吞声;我认为,这纯粹属于讹诈,但是,我投诉无门。后来在练车过程中发现,教练动则嘲笑谩骂学员,我实在看不下去,就电话中向校长王庆伟反映此事,要求驾校规范教练言行,尊重学员人格,并要求校长不要针对个别教练进行批评,以免影响我的正常学习,校长说,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个事情的。第二天一大早校长刚离开练车场,教练肖 某就当着全体学员对我说:你到校长那里告我了,从今天开始,我想让谁练多久就练多久,你管不着,你一天就只能练一把,想多练没门。无奈我只好找到校长反映了这个事情,说我实在没法学下去了,后来校长给我换了一个教练继续学习,在铜川市第二驾校的墙上,醒目的写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全部都是不许做的事情,例如“不抽学员一根烟,不吃学员一顿饭,不拿学员一分钱”,内容很好很全面,但是,仔细观察一下,仅仅只是哄哄人而已,有几项做到位了?通过私下了解,很多学员都是忍气吞声,建议在全市推广落实,真正把这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落到实处,规范驾校及教练行为,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开通学员正常维权投诉通道。

  • 来信日期:2014-11-24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调查,来信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如下处理:
      一、教练车手刹拉线被拉断属于教学中正常设备损耗,教练员(驾校)要求学员赔偿不合理。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市二驾校退还学员负担的95元维修费。
      二、教练员肖某在教学中不尊重学员人格,在学员向校方反映有关情况后对学员打击报复,态度恶劣,严重违反了教练员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市二驾校已于11月25日与肖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三、市二驾校召开专题会议,向驾校全体人员通报此事,并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投诉人当面致歉,争取投诉人谅解。
      感谢网友对我市交通运输服务情况的监督。

     

    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1月27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25 08:46 办理时间: 2014-11-2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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