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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新区国际街区供暖的问题

  • 姓名:郭**
  • 信件内容:

    市长:

      您好!

      我是新区龙记国际街区的业主,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入住,进入供暖期后,物业公司没有给我们通知,已经开始集中供暖,我打电话咨询后,被告知,需在11月份之前向物业提交申请停止供暖,并交纳暖气费的60%,我想知道这60%的收费是否合理。

  • 来信日期: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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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集中供暖分为市政集中供暖和小区自备锅炉集中供暖。市政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格实行协商备案管理。市政集中供暖按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基本热价按30%、计量热价按70%收取。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基本热价国家没有具体规定。近年我市各小区对空置房供暖费采取的办法是:能分户控制的,可在采暖期开始前向物业企业提出申请,经物业企业确认后,收取基本热价,比例由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一般在50%—60%之间。不能分户控制的,业主要全额缴费或与小区物业协商缴费比例。

     

    铜川市物价局

    2014年11月2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24 14:10 办理时间: 2014-11-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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