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投诉耀州区供水责任有限公司的。一、2014年11月21日14:20,我去给家里缴生活用水水费,被告知有违约金20余元,我不理解。因为多次向该公司缴纳水费缴不进去,说是没抄表或者没数据(但是每月都有人到我家抄表),我认为不是我个人责任造成违约,责任应该在该公司,不应该收取我的违约金。 二、我个人有以上不满后,向其收费厅工作人员(收费厅左侧窗口中年女性)理论要说法,如果不行我就要告他们,但该工作人员回答:“要告你告去,告到哪里都能行,找国家主席都能行”,我说:“你咋服务的,你解释不了你就收费”,就这样,该工作人员嘟囔着不屑,边嘟囔边收费,气人至极。最终,我没办法还是把水费缴了,怕不交水费真哪天把我家水给停了就麻烦了,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生活需要用水,我耽搁不起。
这就是我在耀州区供水责任有限公司收费厅,缴纳水费的坎坷过程,我知道当下我国上下都在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何还有这么低素质的工作人员在窗口单位糟践群众,我个人请求严厉惩罚这种目无党和群众的可耻行为,让热爱党和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为群众服务,让该收费厅门口公示收费日期。最后,我个人要求该公司正式向我道歉,因为这不是20多元的违约金的事情,从某种程度是瞧不起人,侮辱了我的人格。
市住建局
网民你好!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依据《铜川市自来水供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用户要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交付水费,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规定,耀州供水公司向违约用户收取违约金之事,已于2012年12月在耀州电视台向相关用户公告一个月,做到了告知义务。
关于收费员对用户的服务态度问题。我局已责令耀州供水公司进行深入调查,等落实相关责任后,将依据工作条例对当事人进行严惩,并向用户当面道歉。
市住建局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