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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宋利惠情况反应材料

  • 姓名:宋**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宋利惠,女,现年47岁,现住铜川市耀州区邻德社区新民巷91号副1号,无工作, 2013年6月份我丈夫左继林因病去世,现我和十六岁的儿子相依为命。我丈夫左继林原本兄弟二人,和哥哥左继援同居一院系祖遗房产。左继援后院,我家居前院,左继援于二十年前在祖遗宅基上盖起了两层小楼租赁于他人居住,他自己另居别处。我丈夫左继林在世时因左继援不签字,导致我一家人因祖遗房子年久失修即租住外面多年,今年六月份,我在耀州住建局获准对祖遗房产维修,但祖遗房产确因年代久远无法修缮,随即盖了一层钢构房,但又由于结构不好漏水,殃及邻居,无奈在一层顶上搭建临时性彩钢瓦棚以遮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这个临时性彩钢棚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左继援没有任何影响。但左继援想将我家撵走找到了借口,他便不断的在耀州住建局等部门告我违法建筑,导致我原本困难的生活均不能正常进行。盖房又欠了5万元,我丈夫去世前为治病欠下了10多万元,我本人没有固定工作,低保才递上去,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房子住和儿子依然租住在耀州区原部队房屋里,现住建局还要拆除我的钢构棚,各级领导,现我孤儿寡母面临无家可居走投无路的境况,请领导给我母子做主啊。

  • 来信日期:2014-11-20
回复
  • 办理部门:

    耀州区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2014年6月,反映人宋利惠因邻德社区新民巷91号副1号房屋老旧,在耀州区住建局办理了房屋修缮手续,在修缮过程中因阴雨天气对周边邻居房屋造成影响,便私自改建房屋,搭建了彩钢瓦棚。区住建局与城管办执法大队发现后,对其进行劝导阻拦,并多次扣压施工工具。

      针对反映问题,区住建局已联合城管办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拟于12月份对宋利惠建房一事进行公开听证,待听证会结束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执行。

     

    耀州区政府

    11月2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21 08:52 办理时间: 2014-11-2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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