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是谁在袒护打人者

  • 姓名:贺**
  •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我叫贺西芹,去年10月27日下午2时许,我在大街上被市卫生局王某打伤,并昏迷倒地,当我苏醒后在众人的提醒下我报了警,王益区七一路派出所干警到达现场,我手术住院28天,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时至今日,该案一年多了还无结果,受害者至今无法得到公正结果,打人者仍逍遥法外,我认为派出所故意不作为,第一、我报警后到达现场的干警已经看到我身上有多处脚印,左手环指失去功能,干警也都看到了;第二、作为到达现场的干警当时已经询问了部分围观人员,为啥不做笔录,现在时过一年多,又让我自己寻找目击证人;第三、在我受伤后办案人员为什么不刑侦,职责在哪,我认为这就是拖延案件,不作为的行为;第四、当我的轻伤鉴定出来后,依照法律应该刑拘打人者,但派出所迟迟不愿拘留,经我多次上访,才象征性的拘留了三天(从2014年3月25日至27日),被放出来后打人者更加嚣张,到处散发谣言,而且7月28日中午到下午4时多堵在我家门口,直至我爱人回来报警才离开,对我及家人构成极大的威胁。另外,案发后(大约去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之间)打人者王某不但不认罪而且还扬言“总算出了口恶气”,王某在热闹非凡的城市大街上殴打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婆并且致伤致残,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何会得到一些人的庇护,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我只要一个公正,我希您督查该案并尽快刑侦移交,还我一个公道。

  • 来信日期:2014-11-19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贺某伤情构成轻伤范围,王益分局立案调查,并对王某进行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该案件移交王益区检察院后,检察院因贺某伤情原因无法认证,现退补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经王益分局对案发现场进行多次走访,附近群众以不知情为由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询问,故案件无法正常起诉。
      王益分局将一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区检察院的退补要求,完善资料;二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劝解,取得当事人对法律上和情理上一致,力争短期内结案,达到和谐的社会效果。
      办理单位:王益分局七一路派出所
      联 系 人: 陈  东

                                           
    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6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19 11:19 办理时间: 2014-11-19 11:50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