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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请求责成宜君县住建局、卫生局依法拆除违建简易厕所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2014年10月6日,宜君县卫生局住宅小区个别住户在小区私自搭建简易厕所,我和另一住户拦阻未果,当即向县住建局值班人员进行了举报,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也到了现场,但厕所仍被强行建成。10月8日早,我们先后到住建局、卫生局反映情况未果,后又多次向县长信箱反映,但时至今日未见结果。该简易厕所距离我们两家门窗仅三米左右,既臭气熏人,又有碍观瞻,既损害小区管理,又导致邻里矛盾,既有违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规,又有损全县创卫创文成果。目前依法治国方略步伐加大,宜君县创文迎验在即,恳请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对私搭乱建的简易厕所依法查处,还我们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祈此为盼!

  • 来信日期:2014-11-14
回复
  • 办理部门:

    宜君县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我县卫生局住宅小区位于县医院急诊综合楼北面,有家属楼1栋,共8套住房,该楼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由于修建较早,房屋设计不合理,室内无卫生间,初期卫生局在该院内修建有公共厕所1个,解决该楼住户入厕问题。2009年县医院因修建急诊综合楼占用了该公共厕所。该楼住户上厕所均在县医院1楼住院部。今年县医院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住院部夜间锁门导致住户入厕困难,住户便在住宅区内私自搭建2平方米简易厕所1个,卫生局多次劝阻,但由于该楼原住户工作调动等原因,房屋出售给非卫生系统人员,卫生局也无法直接管理。

      针对群众反映我县采取以下措施:县政府召集该楼相关住户协商(已与写信人沟通协商),本着既要解决住户入厕问题,又不能影响其他住户生活的原则,经多方协商达成一致,私建厕所的住户愿意自行拆除,并在原址上修建一个封闭性能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厕所。目前私建厕所正在进行拆除,预计一周以内解决。

     

    宜君县政府

    11月21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14 15:25 办理时间: 2014-11-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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