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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异地住院医保能否报销

  • 姓名:李**
  •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在渝上学的大学生。前阵因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两次在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请问我在社区购买的居民城乡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进行报销?

  • 来信日期:2014-11-03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按《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铜劳社发〔2008〕72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因居住地或工作地不在本市范围而又不能回铜就医者(时间一般为一年以上)需持医疗证、IC卡到参保关系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确定异地诊疗定点机构,并在住院后3日内报参保关系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
    2014年11月7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1-03 10:18 办理时间: 2014-11-0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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