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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诉求赔偿

  • 姓名:谢**
  •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我是肖家村村民,陕西武警训练基地在征占我村土地时,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家的苹果树强行推倒, 套袋苹果达十多万个。眼看成熟的果子直接经济损失十多万元。农民每年靠的就是这些果子收入养家糊口,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至今没有给我一个赔偿答复 ,他们只是推来推去已三个多月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诉求一切损失,希望您能帮帮我。

  • 来信日期:2014-10-2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新区管委会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调查:武警训练基地二期项目占地375.1亩,2013年9月5日省政府以(陕政土批【2013】118号)文件批准了该项目的用地手续。新区管委会于2014年4月20日发布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新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两公告均在肖家村张贴公示。同时肖家村两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征地工作小组,并在咸丰路办事处和新区国土分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开展此项目的征地工作。
      5月30日至6月18日,咸丰路办事处、新区国土分局会同肖家村征地工作小组对各户的地上附着物及占地面积逐户进行了核实确认,并对各户占地面积在肖家村进行了张贴公示,各户对占地面积确认无异议。村征地工作小组在新区国土分局和咸丰路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据《新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及相关会议纪要,将各户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册上报咸丰路办事处、新区国土分局进行初审。6月20日,新区国土分局会同咸丰路办事处将初审后的各户地上附着物补偿册在肖家村张贴公示,公示时限三天,接受被征地群众核实监督。补偿册公示期间,群众对各自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未提出任何异议。
      村征地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偿册汇总并报咸丰路办事处、新区国土分局审核,审核后报管委会审批。新区财政局“一卡通”发放办公室于6月24日委托金融机构将各户群众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卡发放。
      本次征收果园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每亩31000.00元,果树管理补偿费为每亩3000.00元。铲除地上附着物时,鉴于苹果已套袋,管委会决定给每亩补偿果子损失费4000.00元。铲除后有十余户果农反映自己套袋数量大,要求再次补偿,经有关部门、咸丰路办事处、肖家村村委会和项目单位协商后,给这些农户再次做了补偿。
      联 系 人:赵   旬
      联系电话:3181479 


    新区管委会
    2014年11月14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0-27 14:25 办理时间: 2014-10-2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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