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一行于10月6日前往照金革命纪念馆参观,在馆前车位停车时有人员收取停车费5元,不提供停车发票。经仔细观察,所有停车均收费,均无发票。
请安排有关部门就该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如属合法因何不能提供停车发票进行调查予以答复。 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向游客致歉,并规范该景区管理。 谢谢!
市物价局
网民你好:
铜川市物价局《关于照金镇红色旅游景区停车场点收费标准的批复》(铜价发〔2014〕111号)规定景区停车场点收费标准:白天,7座以下车辆每辆次3元,7—15座车辆每辆次4元,15座以上车辆每辆次6元,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8时)停放车辆每晚每辆加收5元,此标准自2014年8月8日起执行。
经查,我局批复下发后,平时景区旅游车辆较少,车辆管理压力不大,未实施收费。国庆黄金周期间,游客车辆剧增,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保持景区良好交通秩序,实施了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所有车辆均按每辆次5元收费,提供地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违反了规定的收费标准。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景区主观上对国家收费政策认识不够外,客观上也有一定的原因,即当地税务部门无3元、4元定额发票,只有5元、10元定额发票,收费单位申领其他面值定额发票须经地税部门列入年度计划逐级上报审批,景区至今未领到3元、4元票据。我局对景区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告诫,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未申领到3元、4元定额发票前,不得对小轿车、中型面包车实施收费。
景区对停车收费实行双岗制管理,在收费区域配备了保安员、收费员各一名,一人收费,一人撕票,相互监督。游客若发现收费不开票的现象,请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
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