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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陕西卫生事业“满堂红”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07 20: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各级卫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控,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一)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总数。 2006年全省卫生机构总数达5385个(不包括个体诊所6246个和村卫生室25280个),其中:医院851个,卫生院1748个。与2005年比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监督机构有所增加,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变动不大,乡镇卫生院随着农村基层行政组织调整继续减少。
      2.医疗机构床位数。 2006年医疗机构床位总数达110943张,其中:医院床位83692张,卫生院21143张。与2005年相比,医疗机构床位增加4552张(主要是医院床位增加3395张,卫生院增加1891张,妇幼保健机构增加342张,其他机构床位变化不大)。2006年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达2.8张。
      3.卫生人员总量。 2006年全省卫生人员达168190人,比2005年增加3020人。2006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达13906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0566人,注册护士40703人。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个体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学历构成:本科及以上占14.2%、大专占29.5%、中专占46%、无专业学历占10.3%;年龄构成:35岁以下占47.6%、36-45岁占29%、46岁以上占23.4%;技术职务构成:主任及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占5.64%、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占22.53%、医(药、护、技)师占36.57%、其他占35.26%。2006年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72人、执业(助理)医师1.62人,注册护士1.09人。
      4.资产情况。 2006年全省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达116.74万平方米,万元以上设备46687台,总资产268.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达182.68亿元。2006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29.57%,其中医院负债率为33.49%。与2005年相比,房屋建筑面积增加3.24万平方米,总资产增加2.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下降2.44个百分点,而医院资产负债率增长0.28个百分点。
(二)农村、社区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 2006年,全省106个市、区、县,设立县级医院300个、县妇幼保健机构8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1个、县卫生监督所55个,四类机构共有卫生人员42044人。2006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数变动不大。
       2006年,全省乡镇数1579个,设立乡镇卫生院1707个,卫生人员26723人。由于部分乡划归城市和部分乡镇合并,2006年乡镇卫生院减少了18个。
       2006年,全省行政村数27888个,设立村卫生室25280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2679人,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2927人。在一些地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村级卫生组织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逐步增加。2006年我省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增加741人。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006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55个,从业卫生人员2163人,平均每个机构卫生人员4.75人。其中:国有164个,集体办213个、私营44个、其他34个。可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集体和私营为主。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06年,疾病防控机构124个,其中:省属1个,市属10个,区(市)25个,县属81个。2006年,疾病防控中心共有卫生人员595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78人。卫生技术人员年龄构成:35岁以下占35.9%、35-44岁占32.5%、45岁以上占31.5%;学历构成:本科及以上占7.86%、大专占28.16%、中专占47.83%、无专业学历者占16.15%。
      4.卫生监督机构。 2006年,全省卫生监督所84个,73个区、市、县成立了卫生监督机构。2006年卫生监督机构总人员(不含行政机关卫生监督员)2124人。卫生监督员年龄构成:35岁以下占46.9%、35-44岁占35.8%、45岁以上占17.3%;学历构成:本科及以上占13.4%、大专占37.4%、中专占33.8%、高中及以下学历占15.4%。
(三)法定报告传染病
      2006年全省报告甲、乙类传染病97338例,报告死亡   175人;与上年相比,发病人数减少了23743人,死亡人数减少了7人。2006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61.66/10万、死亡率为0.47/10万、病死率为0.18%。与2005年比较,发病率下降了65.13%,死亡率下降了0.02%。SARS以后,全省卫生系统加强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疾病监测不断改进,报告数据质量逐步提高,实现了疫情每日动态分析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
(四)妇幼卫生保健
      2006年我省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为54.56/十万,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4.55%。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0.12/十万,死因构成:产科出血16.89%、妊高症5.63%、心脏病3.46%、羊水栓塞3.46%;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65.13、十万,死因构成:产科出血14.29%、妊高症4.76%、心脏病3.03%、羊水栓塞2.60%。我省新生儿死亡率为18.12‰,婴儿死亡率为24.0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7.66‰。全省住院分娩率91.77%, 新法接生率为99.10%,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1.1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2%。
(五)医疗服务
     1.医疗机构诊疗人次与入院人数。 2006年全省医疗机构诊中人次达5540.6万人次(不含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的1972.9万人次,村卫生室3733.9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人次为3454.9万人次,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为203万人次,其中:医院住院人数为161.3万人次。与2005年相比,全省医院诊疗总量增加了217.1万人次,医院住院人数增加了15万人。
     2.医院病床利用。 2006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60.47%,出院者平均住院10.5日,与2005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降低了1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缩短了0.24日。
     3.医生人均工作量。 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日担负诊疗人次为3.95人次,医生人均日担负住院床日为10.27床日。医院级别越高,医生工作负荷越大,部属医院医生人均日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是县医院的1.7倍和1.8倍。
     4.医疗费用。 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10.05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3768.45。与2005年相比,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了2.75元(未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了2.96元。门诊医疗费中,药费占45.85%,检查治疗费占36.43%;住院病人医疗费中,药费占42.47%,检查治疗费占21.44%。与2005年相比,人均药费占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比例分别下降了3.74和2.99个百分点。
     2006年卫生部门中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68.46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2432.25元。与2005年相比,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降低了3.45元(未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了4.53元。门诊医疗费中,药费占51.42%,检查治疗费占33.77%;住院病人医疗费中,药费占40.93%,检查治疗费占22.74%。与2005年相比,人均药费占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比例分别下降了2.23和0.5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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