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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1-23 09: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1月22日,铜川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在市中心血站会议室举办。

培训班邀请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处专家,对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了培训,并通报反馈了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会议指出,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站在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时刻绷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这根弦,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会议强调,各区县卫健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落实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职责;各级疾控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及早发现、迅速报告、妥善处置。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确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各区县卫健局、陕健医铜川医疗中心要对辖区和系统内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市卫健委委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切实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各区县卫健局、陕健医铜川医疗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市、区县疾控中心和市中心血站实验室负责人,市、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职能科室负责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市卫健委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培训。


网络编辑:杨妍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