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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势推进新农合制度 农民门诊看病可当场报销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17 01: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把城乡居民人人享有优质、高效、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当作政府的大事来抓。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铜川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方便农民群众看病。要求年底前门诊统筹推行到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使参合农民不出村就可看病报销。
      一是扩大门诊医疗定点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在去年印台区试点基础上,今年将门诊统筹工作全面铺开,要求年内将乡镇卫生院和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部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使参合农民不出村就可以看病报销。
      二是实行“直通车”补偿制度,当场报销。对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实行按比例报销,对在辖区内定点一级医院门诊就医时按门诊符合规定费用的35%补偿,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时按门诊符合规定费用的38%补偿,对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在务工地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费用按符合规定费用的30%予以补偿。参合农户的补偿实行单人定标、按户封顶,以整户参合人数乘以人均20-26元作为户门诊统筹封顶线。
      三是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市政府出台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年内村村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按照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在省政府给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市、区县政府各补助5000元。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步伐,早日实现农民门诊看病不出村。按照医疗机构资质合法、从业人员资质合格、技术服务资质准入合法、医疗机构及管理规范的“三合法”“两规范”的原则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仅限于乡村医疗机构,在县级医院门诊看病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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