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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统计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14 22: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提高卫生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和数据库、现场询问等形式,对耀州区、印台区、矿务局系统10个县、乡、村医疗机构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督导检查。
       近几年,为了适应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卫生统计任务愈来愈繁重,对广大卫生统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检查情况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单位领导重视支持卫生统计工作,广大统计人员辛勤工作,使我市的卫生统计工作有了很大提高。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大部分单位领导认识明确,把卫生统计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高度重视,确定1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设有统计机构,配有专职(固定兼职)统计人员和专用(兼用)的计算机,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二是统计资料基本齐全。大部分单位统计人员平时注重收集基本的资料,门诊日志、住院日志等原始资料齐全,做到了数出有源,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村卫生室,门诊统计、孕产妇系统、儿童系统管理、计划免疫工作扎实细致,底子清、登记全、数字准。三是统计质量较高。通过实际核对床位、人员、收入、支出、面积、设备等数据,发现大部分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报表基本与实际相符,误差很小,未发现有虚报、瞒报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但是也发现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统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人员素质差,统计指标概念模糊。  如对实际开放总床位数,实际占用总床位数、出院者占用总床位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指标理解有误,直接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统计资料需进一步规范。各医院虽有门诊、住院日志,但部分医院无规范的统计台帐。四是统计数据的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统计人员只满足于填报统计报表,不善于将零散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提供给领导利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局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对卫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要求各医疗单位积极派统计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种培训,使他们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先进的统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卫生统计网络直报任务。三是完善医院统计台帐、原始资料、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咨询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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