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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第二轮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18 09: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深入开展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第二轮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2月5日至10日,组织人员分三个督导组对各区县和市属,中省驻铜医疗单位进行督导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采取了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问卷调查,采访有关人员以及暗访等形式,对治贿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指导。
    几天来三个督导组对4个区县卫生局、3家市属、3家中省驻铜,4家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重点是检查长效机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国家出台的有关重要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从督导检查结果看,这14家单位,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安排部署到位;二是统一了思想,切实提高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四是被督导单位在开展专项工作中,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实行了政务、院务公开,贯彻落实了药品、器械,重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成立了相应监督机构,公布了收费、药品价格,行政审批程序,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采取了有关的监督措施和办法。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有的单位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不齐全,善于收集,工作做了不少,资料不多;2、卫生系统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还有待完善,个别单位政务、院务公开事项不够齐全;3、个别医疗单位对开展治贿工作宣传,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法规等不够深入,个别认识有待提高。
    督导组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对各单位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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