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卫健委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定期医师考核 加强医师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12 16: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加强我市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局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制定下发了《铜川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切实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市、区县卫生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管理监督;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考试委员会,其它不符合设立考试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委托其它考试委员会或联合成立考试委员会,具体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方案》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要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三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将考试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后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考核本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将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医师管理,促进医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网络编辑:admin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