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今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07〕2号),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贫困线以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村医劳务补助上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20元;贫困线以上的村医劳务补助每人每月补助60人,省财政负担30元,市、区县财政各负担15元。我市印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及时印发了《铜川市印台区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台区乡村医生考核方案》等配套文件,精心安排部署,狠抓文件落实。
6月30日,印台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经乡村医生个人申请、所在行政村村委会签署意见、区卫生局考核后,对首批考核合格并承担村级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的83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及时发放了劳务补助,其中小康村53人,每人每月60元;贫困村30人,每人每月120元。拿到补助的乡医个个高兴得合不拢嘴。过去只干活,白辛苦,现在干好本职工作拿补助,感谢党的政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