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决定注销铜川市中医康复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0038461020411A2101),特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铜川市中医康复医院
法定代表人:刘 峰
地址:铜川市新区铁诺北路地税局东配楼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