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卫健委通知,现将我市2023年度省级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
日期 |
单位 |
2月19日 |
市人民医院 |
2月20日 |
市妇幼保健院、市职防院、 |
2月21日 |
市疾控中心、北中医、第二中医院 |
2月22日 |
铜川医疗中心、 各区县卫健局、其余单位 |
报送地点:市卫健委人事科。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有关事项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情况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主要领导审签上报。申报人重点突出疫情期间工作表现、业绩、贡献等,做到申报人员的姓名与其身份证名称一致、职务职称与文件批复一致,准确填写需享受倾斜政策的上一级职称等级。
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一)申报省级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必须符合申报条件且已进行网报。
1、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地点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网报授权码沿用去年编码。
2、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中报系统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人社内网登陆网址为:(http://10.190.134.115/zcgl)。参评人员认真阅读《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
(二)申报材料必须规范。
1.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简表必须齐全(申报简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时上报,尤其注意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加盖有效印章。
2.各单位上报材料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原件单独装袋,预审后退回。
3.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
(请按此顺序装入袋内,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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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课题)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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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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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证(含医师证、执业证)、聘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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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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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荣誉证书、表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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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6份或专题报告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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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表3份、量化考核表1份 |
4.《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按要求粘贴照片。
5.材料袋务必要结实耐用,用透明胶带粘贴材料袋表面,为方便查找请在材料袋侧面备注单位、姓名。
6.材料袋背面粘贴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务必要有申报人签名和监督小组组长签名(盖章无效)。
7.仔细核对有关证件,证件姓名不一致,需提供个人档案或户籍部门的证明。
8.申报人员中有后取学历的,在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任职年限时,需减去脱产年限。
(三)在现执业地点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得按现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参加评审,必须以现执业单位的前一个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申报。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其所属公立医院对应的类别标准执行。
(四)所有申报材料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凡上报省卫健委材料初审资格不通过不退回材料、不递增人员。
(六)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
http://sxwjw.shaanxi.gov.cn/sy/tzgg/202311/t20231103_2305893.html
四、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按照陕西省卫健委通知要求一同报送。
联系人:张逸飞 联系电话:3185934 3181320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