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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9-30 09: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工作安排,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招聘考试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区县人社局会同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各区县人社局、卫健局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二、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区县人社局安排。应聘人员须携带《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区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区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调剂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调剂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二)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网络编辑:杨妍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