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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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十问十答

来源:铜川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09: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铜川市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商贸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中省陆续出台促进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文件。4月16日,省商务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5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陕西省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落实中省消费促进政策,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提振企业信心,稳定改善消费预期,推动我市消费平稳增长,特制定本《若干措施》

2.申请奖励、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1.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3.近两年未在经营活动中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未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3.是否会出台详细的申报细则?

答:《铜川市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申报细则)》将于9月印发,具体内容可通过铜川市商务局官网查询。

4.具体的申报时间是哪一天?如何获知申报时间?

答:具体申报时间将在年度的《申报细则》中详细说明。《申报细则》相关信息会在铜川市商务局官网公布。

5、申报补助具体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具体要求请参阅《铜川市促进市场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申报细则)》及每年度的申报指南。

6.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申报单位、个人线下提交纸质资料;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新区管委会商务局进行初审;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公示后纳入补助,涉及补助金额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数为准。

7.什么是限额以上企业?

答: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8.我市现在有哪些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哪些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答:我市现有4家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分别为:锦都电器、耀州区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王益区苏宁易购、宜君县鲲鹏家电。我市现有11家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分别为:铜川市星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铜川新区圣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新区国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铜川新区黄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风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铜川荣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铜川市国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铜川一客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铜川华盈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亚虎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9.政策中的步行街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街区形成3年以上,主街区长度350米以上,经营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步行街。

10.陕菜品牌店、示范店和十大“名店、特色餐饮店、名菜、特色小吃”的特色餐饮品牌店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市注册登记、经过省、市餐饮专业协会认定、核发相关证书的餐饮企业。


网络编辑:铜川市商务局
信息审核:石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