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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6-16 18:0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新区商务局,各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住建局、耀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现将《鼓励和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商务局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6月15日

鼓励和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落实中省市稳增长一揽子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更加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特制订《鼓励和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恢复发展的实施意见》。

1.鼓励开展户外经营。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商务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挤占道路红线,不占用损坏市政绿化、消防等公用设施,不在校园周边和重要节点的前提下,在临街店铺门前、内街小巷等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允许流动商贩在临时经营区域内贩卖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

2.允许汽车、家电企业出店经营。城市管理部门坚持柔性执法,在不影响人行通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汽车经营企业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流动车展”等促销活动、家电经营企业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促销活动。

3.鼓励打造集中夜市。在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周边商业、扰民影响、消防安全因素条件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具备条件的空闲地集中设立夜市摊点。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宣传、噪音扰民等行为。对于餐饮烧烤类夜市摊点,要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严格遵守油烟排放相关规定。

4.鼓励开展文化系列活动。依托铜川剧院、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体育馆、书画公园、城市运动公园、阳光广场、植物园、牡丹园等场馆资源,开展城市路演、夏日音乐文化节、合唱展演、广场舞展演、青少年文艺汇演、书画作品展、非遗文化展示展演、文物鉴定咨询等消夏文化活动,推进文化演艺活动进广场、进公园、进商圈、进社区,激发文化活力,繁荣夜间经济。

5.丰富夜间文化体验消费。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文化场馆,文博场馆、企业开发具有创意性、个性化、时尚化的夜间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丰富夜间消费供给,释放文旅商贸经济活力。

6.合力维护市容秩序。增强夜市摊点、出店经营者环境卫生责任意识,不污损路面,做到垃圾统一收集,延长夜间经济集聚区道路保洁时间。重点区域周边公共卫生间24小时免费开放,专人值守。加强重点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增加收运车辆,提高收运频次,实现日产日清。

7.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配备充足的消防、安保设施,定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防疫措施。对于出现各类事故和疫情防控漏洞的户外和夜间经济集聚区要坚决叫停。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网络编辑:王望红
信息审核:石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