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落实依法治水管水为重点,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年初研究制定了《2023年铜川市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市水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年度重点任务,夯实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狠抓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完善了局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参加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对水利行业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意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陕西絜矩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在涉及行政复议、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水务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时进行公示,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四是推进水利行业立法工作,推动完成《铜川市防洪排涝条例》的立法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行业监督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加强河湖执法监管。联合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水资源保护执法,河湖执法等专项行动,水务、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5次,有力维护和规范了涉河湖水事行为,保证了河道畅通整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河湖暗访督查4轮,印发督办函21份,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2个,处理疑似非法采砂(石)问题4个。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累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70余次,印发检查意见29份,约谈建设单位15家。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敲门入户排查整治,整改销号饮水安全问题47个,排查督帮工作成效明显。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全市水利工程、山洪灾害点等进行全覆盖包抓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问题92个。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14份,整改质量问题40余个,全市水利行业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行业普法,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邀请法律专家对全局职工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的现场培训。三是开展了《黄河保护法》《陕西渭河管理条例》的专题宣传,翻印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3000余册,结合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大力宣传,通过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开展《铜川市防洪排涝条例》专题宣传。四是组织开展节水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会、开展“争做节水护水小能手”等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惜水、爱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同时通过学习强国、陕西干部教育学院等学习平台,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知识素养。六是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召开水利质量工作座谈培训会多渠道加大“质量月”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招投标管理,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完成招投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清单,明确抽查任务和检查对象,开展20 次抽查,不断加强水利行业市场主体日常监管,营造水利行业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有序竞争环境。三是开展了水利行业权责清单梳理,完成服务事项流程制定,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水利行业依法决策水平。
(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水平。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执法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水资源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河湖执法专项行动,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等,加大水利行业执法力度,打击处罚一批违法行为。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栏、单位公众号和有关宣传媒体等,大力宣传《民法典》《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铜川市防洪排涝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从业人员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