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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来源:铜川市林业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4年5月26日省林业厅召开了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动员和培训会。按照要求,我市将从2014年6月上旬开始,历时3个月时间,于9月底全面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外业调查和内业资料汇总上报任务。为了确保我市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一)调查目的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的目的是为了宏观掌握全国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客观反映森林生态状况,为制定和调整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准确评价全国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提供重要依据。

    (二)调查任务

    1、样地调查。调查全市地面固定样地,准确查清样地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全市共设固定样地148块。其中:宜君县57块,印台区25块,王益区5块,耀州区56块,新区5块。

    2、植被调查。对机械抽取的固定样地进行全面植被调查(任务量以省上分配数量为准)。

    3、认真填写各类调查表及调查数据系统输入。

    二、组织与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第九次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林业局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清查办),分设专检组和技术组,各区县应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按时完成。同时,市林业局将按照省厅要求,与各区县签订清查任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责任。

    1、成立市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组成人员为:

    组  长:贺满仓    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北社    市林业局副局长

            苗宏义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纪世玉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成  员:赵智渊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焦爱叶    市林业局资源科科长

            党岗利    市林业勘察设计队队长

            黄凯道    宜君县林业局局长

            王金贵    印台区林业局局长

            赵运岗    王益区农林局局长

            刘尚利    耀州区林业局局长

            杨兴午    新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2、市清查办设在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承担全市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及时向清查领导小组汇报清查工作情况;完成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等。组成人员为:

    主  任:党岗利

    副主任:焦爱叶

    成  员:温爱民   任芳芳   杨浩平

    3、技术指导和专检组负责全市资源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规章制度、队伍组建方案、技术培训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料汇总分析等工作,在各区县自检、互检及省院专家的指导下,对全市资源清查质量进行专职检查,并向省质检组提出省级质量检查验收申请,接受省质检组对全市资源清查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完成全市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等工作。

    组  长:苗宏义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世玉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赵智渊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成  员:焦爱叶  市林业局资源科科长

            党岗利  市林业勘察设计队队长

    三、技术培训

    1、参加培训人员的数量。外业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数量根据各区县的实际,结合本单位的调查任务量确定,但参加过上期清查的人员要占到50%以上。调查人员应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采取老、中、青相结合的办法,以保证清查工作的连续性。各区县外业调查组、调查人员数量分配见下表:

  铜川市各区县样地调查组数量、人员分配表   单位:个                                 

区县

固定样地

调查组

调查人员

宜君县

57

2

8

印台区

25

1

4

王益区

5

1

4

耀州区

56

2

8

新区

5

1

4

合计

148

7

28

    2、培训方法。各区县质量检查和外业调查的全部人员由市上统一集中组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担调查工作。

    3、培训内容。培训的内容包括《陕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实施细则》、《陕西省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方案》、《铜川市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植物分类学知识、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

    四、清查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从2014年6月5日开始至2014年9月30日结束。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5日至6月23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设立清查办公室、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验收组,组织外业调查组,落实清查工作职责。

    各区县应根据《铜川市各区县外业调查组、调查人员数量分配表》落实调查队伍及人员,于6月20日前将调查队伍及人员基本情况报市清查办,以便制定队伍组建方案和技术培训方案。

    2、制定清查工作方案、队伍组建方案、技术培训方案。

    3、购置清查必备仪器、设备和安全预防药具。

    4、调试、校验现有清查仪器、设备,制作标牌和水泥标桩等。

    (二)动员培训阶段(6月24日至6月28日

    1、6月24日下午报到。

    2、6月25日上午,召开全市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区县的工作任务。

    3、6月25日下午-6月28日,举办全市清查技术人员培训班。其中实习讨论2天,各县区自行安排外业实习2天。

    (三)样地调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验收阶段(6月29日至9月10日

    1、完成固定样地调查,并进行自查。

    2、市质检组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检查。

    3、申报省级检查验收组对全市样地清查进行检查验收。

    (四)材料汇总移交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区县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28日前将清查成果(纸质和电子版数据)、清查总结、自查报告、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附名单及推荐材料)上报市清查办。

    (五)总结上报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市清查办对全市清查成果进行全面整理、汇总、分析、总结,写出清查工作报告、质量专检报告,并在各区县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上,综合推选出全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与调查材料一并上报省清查办。

    五、检查与验收

    1、市级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将采用分期按调查工作进度分别在调查工作的前、中、后期分三次或者多次进行,深入各区县和各外业调查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有关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指导、检查、技术监督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对技术指导和检查人员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与省清查办联系解决。

    2、质量检查验收采取逐级验收方式。各区县外业调查组要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并向市清查办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市级质检组在各区县自查互查的基础上进行质量专职检查验收,并向省检查验收组提交专检报告,省级检查验收组在市级专检的基础上进行省级检查验收。

    3、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各级质量检查验收组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方和被检查方均应在检查验收报告上签名。

    4、推行跨期质量追究制度。对本期清查发现的上期样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上期调查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样,下期清查一经发现本期调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也将追究本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坚持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各区县清查办必须在每月19日定期向市清查办汇报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便控制进度和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清查办于每月20日汇总上报省清查办。

    6、确定改设、目测样地实行严格的审核报批制度。对于必须进行改设、目测的样地,严格实行审核批准制。改设及实测改目测的样地必须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由各调查单位上报至市清查办现地核实,然后上报省清查办核实,再上报西北森林资源检测中心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审批,任何调查组或个人不得擅自确定改设或目测样地。

    7、实行质量奖惩机制。由质检组对全部样地是否合格作出评定,然后根据样地合格率,由各区县组织评选10%的外业调查组和工作人员作为先进单位和个人,报市清查办审核后汇总报省清查办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样地或样地合格率不达标,以及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要进行部分或者全面返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加强安全管理

    各区县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要对参加清查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制定清查工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署、防蛇、防创伤等药品和保护图纸、仪器、资料的防雨工具和工作包等。对调查人员必须做到每天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发生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和工作方面不出现重大事故。

    五、经费预算

    全市市本级清查经费预算为2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区县自筹解决。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