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林业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铜川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绿色林长司法护航 携手共护林业资源

来源:资源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10-14 18: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铜川市林长制办公室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通知》,探索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绿色林长、司法护航,携手共护林业资源。

《通知》提出,将依托“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生态司法有机融合,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让司法走进森林,森林融入司法,努力打造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新机制。

《通知》明确建立五项机制,并做了详细说明。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涉林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森林资源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拿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按照责任区域提请相关市级林长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重大涉林案件办理问题。会议达成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明确,并建立调度台账,跟踪办理,促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建立联动办理涉林案件机制。建立涉林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专业技术支持机制,夯实联动工作的基础;接到有关举报、投诉、信访转办、卫片督查或发现的涉林案件,按照林业部门及法院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处理。林业部门提起的涉林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及时受理,依法从快审理,及时结案,办理结果报市林长制办公室备案。三是建立联合组织督查巡查机制。坚持开展督查巡查,原则每年开展督查巡查活动不少于1次,督促指导案件快速查处、现场办公、现地解决。必要时可增加督查巡查次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进行监督,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两长”每年向同级总林长书面报告督查巡查情况。四是建立联合营造舆论氛围机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林长制工作的舆论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案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曝光“两长”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人员交流,采取交流座谈、案例分析、案卷评查、专家授课等方式,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与法院审理涉林案件的业务水平。五是建立联防职务违法犯罪机制。“两长”要加强行业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严防涉林案件发生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每年联合举办一次涉林案件通报会及预防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

《通知》明确了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切实抓好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