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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15: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于2021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为积极响应“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深入普及宣传《湿地保护法》,全面提升公众对湿地资源保护的认知度,铜川市林业局多措并举,广泛开展了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工作。

一方面开展线上宣传。利用阳光广场、铜川政务显示屏播放《湿地保护法》20余次,在铜川电视台多时段播放《湿地保护法》和湿地保护短视频30次,“铜川日报”专版刊发《湿地保护法》全文。另一方面开展线下宣传。利用“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法》集中宣传5次,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布袋1000个、纸杯10000个、彩页2万余份。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观念,提高了群众湿地保护意识,为推进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将产生促进作用。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