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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17: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公正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公布2016年铜川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市林业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接受各界监督"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有效推进生全市造林绿化、资源管护、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四个铜川"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了《铜川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工作方案》和《铜川市林业局官方微博管理制度》,对网站和微博的发布内容和运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及时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信息联络员进行了合理调整,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年初制定信息工作要点,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各单位共同推进。按季度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网站信息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开流程规范运行到位。

(二)创新政务公开新渠道。为进一步探索森林防火宣传的新形式,丰富森林防火宣传的新载体、新平台。2016年,铜川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公众号设置森防快讯、火险预报、防火视频、火线快报、火场直击、消防装备、政策法规等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森林防火权威信息,解读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防火知识,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传承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意识。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简政放权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对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对林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联系方式及诉求渠道、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四)加强林业政策解读。9月中旬,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满仓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以《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铜川》为主题,深入解读我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改革等工作。开展了公民代表进机关活动和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正在逐步扩宽,林业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五)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林业法律、法规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按照有关要求,我局今后将加大对重要文件的公开,制定文件公开制度,原则上一律公开,确不予公开的,说明不公开原因。

二、人大代表提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结,达到了复函率、答复函件规范率、走访率、回复率、提案人满意率均为100%,并在铜川林业信息网上予以了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铜川林业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971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86条;编发《林业信息》5期,在《铜川日报》和《陕西日报》等省市新闻媒体累计刊发信息7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林业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与诉讼情况

市林业局2016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提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要求,以提高机关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对标自查,认真研究,在林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上再添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局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