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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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工作方案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16: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实现新型职业农民整市推进,加快培育职业农民队伍,根据《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依托农广校为主体的“一主多元”的培训体系,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试点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整市推进工作,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努力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

  2、立足产业,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特点,坚持理论教学、实践操作和指导扶持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实施,体现实际、实用、实效。

  3、突出重点,分类培育。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和农科类大中专毕业生等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培育,有序推进。

  4、市场引领,农民自愿。发挥市场引导机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通过宣传引导、政策吸引和利益驱动,让农民在发展产业中得实惠。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450人,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培育对象

  1、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

  2、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

  4、农业职业特征鲜明,主要可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等类型;

  5、从业稳定,创业激情高。

  三、资格标准

  (一)认定标准

  1、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

  2、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

  4、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基本具备新型职业农民特征。

  (二)基本类型

  1、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

  2、专业技能型: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3、社会服务型: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

  4、新生代型:主要包括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等。

  四、培育模式

  总结试点经验,确立了“理论授课、网络辅导、基地实训、认定管理、帮扶指导、扶持发展”。依托以农广校为培训主体,农科大中专院校、农业研究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等相配合的“一主多元”培训体系,对具备条件的培育对象进行集中理论授课,系统学习农业专业知识。利用陕西农业信息网开展职业农民培训远程视频教学,组织农业专家团队以“空中课堂”形式开展网络辅导和在线教学,解决农民学习中存在的疑问和生产中无法解决的难题。依托粮食高产创建方田、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进行全程化基地实训,熟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对中、初级职业农民分别实行市、县两级资格认定,推荐参加省级高级职业农民认定,并进行动态管理;整合全市科技人才资源,建立指导专家库,对职业农民实行导师制指导;争取出台优惠政策、设立创业基金,对职业农民进行全方位扶持,促进快速成长。

  五、教育培训

  (一)完善培训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制度化“一主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一主”就是以农广校为主体,实施农广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支持网络建设,完善空中课堂,加大农广校体系建设力度;“多元”就是以农科大中专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为补充,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认定一批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改善实训手段,为职业农民实习、实践提供良好条件。加强师资建设,积极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以及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组建专业师资团队,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指导教师队伍。

  (二)规范培训内容。严格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类别分为种植类、畜禽养殖类、农业工程类和经济管理类等门类,每个门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每个专业的教育培训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拓展课和实习操作课4大模块(见表1)。

  公共基础课是指为提高职业农民的综合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职业技能的培养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及提供支持的课程,学员必须按量完成;专业技能课是指为学员了解、掌握、应用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或社会化服务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设置的课程,学员根据需要选择修习;拓展课是指为满足农业产业综合化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一专多能,增强适应能力和执业能力,突破专业约束而设置的课程,学员可以自由选学;实习操作课是指为巩固加深职业农民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而设置的课程,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目前,我省已组织编撰系列内容完善、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符合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文字教材,并制作成相配套的多媒体教材供学员学习。

  (三)科学安排学时。根据国家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我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突出课程的可选择性和综合性,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课程教学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组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学时比例为1:2(见表2)。初级职业农民安排600学时,中级职业农民在初级培训基础上,安排900学时,高级职业农民在中级培训基础上,安排660学时。学时与学分按照10个学时折合1个学分计算,学员累积修满60、90、66学分且考核合格者允许申请提前结业。学员具备的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学习培训经历、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经认定可以折合一定的学分。

  (四)创新培训方式。职业农民培训,要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坚持技能培训和家庭经营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和指导扶持相结合,既要按照农民教育培训基本规范要求,又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培训主要以网络培训式“空中课堂”为主,结合“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等方式,开展系统全面培训,基本达到与初、中、高级职业农民相对应的学历标准,并具备所需的专业技能。要依托“空中课堂”,对职业农民开展网上辅导和在线教学;要依托“固定课堂”,组织专家进行理论授课和集中答疑;要依托“流动课堂”,将教学资源巡回送到教学点和田间地头;依托“田间课堂”,组织学员在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实训基地进行实习操作。实行“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按关键环节划分培训阶段,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实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叉进行,促进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

  (五)严格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农民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记入相应的学分。鼓励考试合格学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农民技术职称。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三结合”方式,全面考核评价培训效果。

  (六)分级组织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坚持省级负责高级、市级负责中级、县级负责初级的原则分级组织开展,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认定一批条件好、实力强、管理良、成绩优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具体实施。2014年,省上在全省范围内选送一批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到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全日制研修深造,打造一批典型,引领全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各区县也要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农民系统教育。

  六、认定管理

  (一)资格认定。制定《铜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分产业和行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实行市、县两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推荐参加省级高级职业农民认定。对持有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或相应农科大中专学历)、专业技能证书,并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考核合格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动态管理。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一年一认定、一年一复审制度,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证书。

  (三)档案管理。建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强化培训、考核、发证、质量控制等环节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行“新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规定职业农民有义务接受培育管理。建立培育对象档案管理制度,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制定规划,分期开展培训。

  七、帮扶指导

  统筹全市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建立职业农民指导教师库,依托教师团队进行帮扶指导。组建指导教师队伍,促进专家和职业农民结对子,建立定期上门指导,帮助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成熟壮大。对园区、大场、大社、大企、强村大户等经营主体,实行技术干部派驻制度和大学生助理制度;建立激励奖励制度,将指导成效与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技术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挂钩。按照不同类型职业农民特征,有重点的开展指导。生产经营型重点开展创业兴业培育,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效益。专业技能型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育,通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技术指导,提高从业水平和就业能力。社会服务型重点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培育,通过农业岗位职业技能系统培训,提高对农业科技成果吸纳、承接和转化应用能力。新生代型重点开展实操训练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以创业扶持为主要帮扶内容,鼓励回乡从事农业创业,而非进城转业。

  八、政策扶持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精神,2014年争取各级政府出台扶持发展职业农民的政策文件,制定并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一)分类支持。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重点开展土地流转扶持和农业叠加补贴,专业技能型重点开展学历和技能提升,社会服务型重点开展教育培训扶持,新生代型重点开展创业扶持。

  (二)土地流转。引导农村土地向职业农民流转,简化手续,强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职业农民不断发展壮大。

  (三)产业扶持。突破政策障碍,允许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者直接申请国家产业项目资金。农业创业项目资金要向职业农民倾斜,对职业农民实行叠加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县级政府要加大涉农项目整合,支持职业农民发展。县级农业部门要整合农业产业资金,扶持职业农民发展产业。

  (四)出台政策。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向职业农民流动。加大招商引资,拓宽职业农民创业渠道。职业农民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的,县级政府应协调国土部门,按农用地管理,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生代职业农民需求。鼓励职业农民参加学习培训,凡参加学历教育的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困难补助政策。各级农业部门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形成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合力。

  (五)准入制度。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推行农业职业资格准入,确保农业资源要素向高素质的职业农民聚集,并逐步健全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认定中,实行准入制度,主要成员必须具备职业农民资格。政府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必须有5名以上职业农民。

  (六)金融支持。省级设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建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资金互助制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职业农民的信贷支持。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政府应设立贷款贴息,并引导小额贷款向职业农民倾斜。开展职业农民生产保险,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补贴力度。

  九、任务安排

  2014年,全市安排职业农民培育专项经费。一是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培训补贴,人均补助3000元,至少培训4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  人、专业技能型  人、社会服务型 人、新生代型  人。

  十、工作进度

  按照“总体有安排,月度有计划,年底有考核”的原则,明确培训工作重点,分四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整市启动(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通过召开全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动员,精心安排整市推进工作。各县(区)按照省厅和市局安排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培育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培育对象普查和建档立库,落实培育基地和实训基地。各培育基地选择培育对象,制订培训计划,遴选培训师资,编发培训教材,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纵深推进(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各项目县和培训基地要按照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围绕培育计划和培育规范,组织学员参加培训,认真抓好理论授课、网上辅导、集中答疑、基地实训、考试考核、包抓指导等培育环节,完成培育任务和评估考核认证,并建立培训档案资料,落实帮扶指导,保证培育效果。区县农业局要强化项目监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培训效果。

  第三阶段:绩效考核,评价认定(2014年11月)。各区县农业局严格按照职业农民培育的绩效考评办法,强化工作责任。组织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市局对项目实施部门和区县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送省厅,省厅将依据考核结果分配来年任务。各区县要根据《铜川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制定细则,分门别类对培育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宣传,健全机制(2014年12月)。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出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优秀职业农民,并广泛开展宣传推介。进一步完善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熟化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构建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效机制。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力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建立了全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办公室设在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二)夯实责任。我市推行局级领导定期抓、科级定点抓、干部一线抓、市县专人抓、科技人员上门抓的工作机制,多层面聚合资源,逐环节落实责任。各区县农业局把培训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工作,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落实技术干部逐人包抓的定点包抓制度。

  (三)加强监管。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监管制度,依托省级远程培训视频监管系统,从对象确定、培训组织、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培训台账、认定管理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学员审核、信息公开、开班申请、三堂课、台账管理、信息报送、绩效考核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保证实施效果。建立职业农民需求反馈机制和与职业教育衔接机制,引导培训机构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职业农民光荣榜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职业农民发展的社会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培育工作深入推进,引导农业从业者、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两后生等参加职业农民培育,投身现代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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