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发〔2017〕39号
铜川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铜川市农业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15号)和《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行政执法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章驾驶行为,全面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安全违法行为,从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农机维修服务管理着手,严格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农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合作组织;农机整机、配件销售及维修网点;农业机械停放库棚等设施。
1、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行为;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
2、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
3、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5、违反规定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载人的行为;
6、经检验、检查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告知教育,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三、时段安排
“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我市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季度。各区县要围绕当前“春耕”农机生产、农机检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安全责任制落实等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在3月底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出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辖区全面启动开展。
(二)第二季度。围绕“三夏”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农机作业、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跨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第三季度。围绕“三秋”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加强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杜绝执法死角,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做好跨地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十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
(四)第四季度。对全年“打非治违”行动进行回头望,结合冬季农机生产特点,深入村组,入户、入社、入企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查漏补缺,弥补监管短板,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铜农发〔2016〕15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系统内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农机合作社、维修点和农机田间场院作业停放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地毯式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对发现的农机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要以开展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农机违法行为治理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巡查,排除隐患。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打击农机制造、销售非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落实检查。市农业局将以不定时、不定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充分发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县要按季度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落实专人负责填写《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并于下一个季度首月2日前,将统计表格和书面文字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各区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年度总结材料分别于3月30日前、12月18日前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孙小川 联系电话:0919-8165629
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农
机
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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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情况(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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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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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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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销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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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维修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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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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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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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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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整顿
(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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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取缔
(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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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处罚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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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责任人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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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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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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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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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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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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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县区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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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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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合作社、有机户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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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促乡镇村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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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于下一季度首月2日前连同文字材料一起上报;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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