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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04-19 10: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农发〔2017〕39号
 
铜川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铜川市农业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15号)和《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行政执法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章驾驶行为,全面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安全违法行为,从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农机维修服务管理着手,严格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农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合作组织;农机整机、配件销售及维修网点;农业机械停放库棚等设施。
  1、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行为;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
  2、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
  3、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5、违反规定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载人的行为;
  6、经检验、检查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告知教育,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三、时段安排
  “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我市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季度。各区县要围绕当前“春耕”农机生产、农机检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安全责任制落实等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在3月底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出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辖区全面启动开展。
  (二)第二季度。围绕“三夏”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农机作业、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跨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第三季度。围绕“三秋”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加强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杜绝执法死角,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做好跨地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十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
  (四)第四季度。对全年“打非治违”行动进行回头望,结合冬季农机生产特点,深入村组,入户、入社、入企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查漏补缺,弥补监管短板,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铜农发〔2016〕15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系统内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农机合作社、维修点和农机田间场院作业停放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地毯式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对发现的农机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要以开展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农机违法行为治理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巡查,排除隐患。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打击农机制造、销售非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落实检查。市农业局将以不定时、不定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充分发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县要按季度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落实专人负责填写《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并于下一个季度首月2日前,将统计表格和书面文字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各区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年度总结材料分别于3月30日前、12月18日前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孙小川      联系电话:0919-8165629
 

铜川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检查、督查情况(起、处)

执法情况

非法制造农机

非法经销农机

非法维修农机

违法违章作业

本季度

合计

责令整改(起、处)

停产停业整顿

(起、处)

关闭取缔

(起、处)

经济

处罚

(万元)

处理

责任人

(名)

本季度

合计

备注

 

 

 

 

 

 

 

 

 

 

 

 

检查督查情况

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检查督查县区

(个)

 

参加人数

(名)

 

检查企业、合作社、有机户数(个)

 

检查督促乡镇村组(个)

 

说明: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于下一季度首月2日前连同文字材料一起上报;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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