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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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机补贴办函〔2016〕13号

来源: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 发布时间:2016-10-27 14: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关于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泰安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违规产品问题处理工作》的函
 
各区县项目实施单位:
  2015年12月8日,省农机局暂停了山东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泰山公司)生产的泰山-404型、泰山-554型和泰山-604型三款拖拉机补贴资格,并及时约谈该企业法人及销售负责人,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近日,泰安泰山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深刻的认识,组织对其违规产品在全省进行了全部筛查退换、作废处理,整改到位,取得了用户的谅解,并承诺接受省农机局处理意见。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泰安泰山公司在补贴资格暂停后的自查整改较为彻底,省农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违规产品问题处理工作的函》(陕农机办函〔2016〕52号),决定自即日起,除部分农户补贴信息作废外(作废名单附后,经核查,作废名单无我市购机户),其余农户补贴手续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现将省局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泰安泰山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程序公正、完整,确保农户利益和资金安全。同时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铜川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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