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关于下达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市级调剂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6-10-27 14: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业(林)局、财政局,新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2016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0万元。根据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作业补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铜农发〔2016〕53号)精神,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各区县共计1000万元,市级预留200万元用于年度资金余缺调配。截至2016年9月29日,据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统计,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910.342万元,占首批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的91%,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的第一批补贴资金即将用完,为切实保障我市农户购机需要,确保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依据各区县资金需求申报,现将2016年市级预留2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见附表)下达你们,请按照下达资金抓紧组织实施,严格资金监管,确保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科学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要结合实际,及时分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导各街镇严格执行计划,规范操作,科学高效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加快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各区县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沟通,抓住关键环节,破除主要障碍,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贴实施和资金兑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三、加强宣传,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管理,及时公开补贴资金规模、补贴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提高补贴政策知晓率。
  四、强化监管,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农发〔2016〕50号)文件要求,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严格考核,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市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区县要以考核指标体系为纲领,逐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将定期检查并通报各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对补贴政策实施不规范、补贴信息不公开、整体进度缓慢的区县,在年底绩效考评中按照评估指标依据扣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铜川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市级调剂资金分配表
 
 
 
 
 
                                    铜川市农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0日

网络编辑:admin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