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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6-07-12 09: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严格程序、夯实责任、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全年机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函〔2016〕21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补贴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二是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情况,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情况;三是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展开。
  (二)重点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一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补贴方案制定、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二是补贴受理、核实公示、资金兑付、资料管理等实施环节规范执行情况;三是生产企业“承诺践诺”制落实情况,经销企业规范经营情况;四是管理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及补贴辅助管理软件使用情况;五是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否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实施动态跟踪,发现补贴比例异常变化,能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补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宣传渠道是否畅通;二是使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推进信息公开的情况;三是补贴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能否正常使用。
  (四)违规处理情况。一是发现问题关、调查问题关、上报问题关、分级处理关、整改落实关等违规查处“五关”落实情况;二是投诉举报制度是否健全,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查处情况;三是近三年违规处理及重大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公布公开情况。
  (五)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多部门联动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二是年度内实施警示教育、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补贴纪律执行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时间及方式
  督导检查自7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全年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级将成立由农业(农机)、财政、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区县、街镇、村组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覆盖所有区县。督导采取面上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查看资料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要求
  (一)加强协调。督导检查组要及时与相关区县进行对接,结合督导内容和要求,适时开展督导工作。相关区县要积极配合,协助督导检查组安排好行程,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并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工作。
  (二)尽职履责。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市督导检查组落实好督导检查工作。
  (三)严守纪律。督导检查组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查表
   2.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3.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检查表
 
 
 
 
 
                         铜川市农业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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