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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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5-12-04 15: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业(林)局,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与违规处理座谈会精神,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就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各区县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补贴机具数量、补贴机具质量、补贴机具铭牌、补贴机具发票、机具验货核实、补贴信息公示、补贴资金兑付、补贴资料存档和投诉信访处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自查。

  2、各区县要加强对2013年以来中、省已处理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及事后监管工作,及时整理违规企业处理各环节形成的补贴资料,重点对《关于陕西省2013-2015年处理违规产销企业名单的通告》(第3号)中涉及的违规企业销售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二、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检查本区县政策执行及实施情况,对辖区内发现的违规企业虚假宣传、恶意竟价、以次充好、欺骗群众、侵犯群众利益,反映强烈并造成损失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梳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立即解决,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该上报要及时上报;能移交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配合工作 。同时要加强管理操作人员在违规企业处理过程中违纪问题的处理。

  (三)督导整改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在各区县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上将成立督导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接受举报等方式,查补贴对象,看受益人是否符合政策;查补贴公示,看是否接受群众监督;查程序步骤,看操作是否符合规定等。

  各区县对自查自纠和督导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要限时、认真整改,并分类梳理,认真研究,剖析原因,要着眼于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关切的问题,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尽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确保这次整治措施到位,整改有力,纠正彻底,成效显著。

  2、快速行动,开展自查。各区县要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各区县在对2013年至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省农机局关于陕西省2013-2015年处理违规产销企业名单的通告》(第3号)中涉及的违规企业销售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尤其对2013年以来发现的加温炉等产品进行重点核查。

  4、按照时限,上报总结。各区县要在市上安排的时限框架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结束后形成整改工作总结,上报市农业局并抄送市农机管理站(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铜川市农业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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