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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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机局《关于暂停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农机购置补贴办 发布时间:2015-12-04 15: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机监理(推广)站,新区农村工作局:

  现将陕西省农机局《关于暂停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陕农机办函〔2015〕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农机局《关于暂停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铜川市农机购置补贴办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

关于暂停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陕农机办函〔2015〕80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寿光丰羽大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鑫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和寿光市金棚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请各市按照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对上述四家企业所有产品补贴销售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机具售价、补贴比例、机具参数及配置情况,核查结果于11月5日前上报省局。

  三、各市要加强对喷灌机械设备补贴销售情况数据的日常监测分析,关注实际交易价格,发现补贴比例偏高要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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