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铜川市农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09: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农业(林)局、财政局,新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陕农机发〔2014〕15号)精神,安排我市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20万元。在综合考虑各区县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主导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第一批资金实施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研究,现将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件),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强化职责,高效兑付资金。各区县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在区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秋季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需求,科学制定好第二批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要密切协作,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发〔2014〕4号)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14〕24号)文件要求,强化各自职责,严把验货、审核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兑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高效使用。
  二、规范操作,全面提升政策落实水平。继续抓好购机申报、全价购机、申请补贴、核实公示、资金兑付等主要环节的规范实施。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及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4〕33号)要求,加大补贴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高效安全兑付购机农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使机补政策、制度、规程得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不断完善网络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第二批补贴资金规模、补贴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提高补贴政策知晓率。
  四、强化监管,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违规违纪经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要加大对合作社等补贴资金量大的重点监控对象的监督核实,确保真实交易,公账公兑,全体社员受益。要做好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努力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环境。
 
  附件: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表
 
 
 
 
 
 
 
                               铜川市农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5日
 
 
 

网络编辑:admin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