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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3月4日)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3-25 15: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战略定位,充分认识新征程上做好“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优做强特色现代农业,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促进城乡融合,为推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林牧渔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总产保持在26万吨以上,生猪存栏8万头以上,建设高质高效苹果和樱桃基地8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启,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3+X”特色产业持续壮大,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健全完善衔接体制机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出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收支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实行动态清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管理机制。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时就业。加大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等涉农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积极配合中央及省级单位、国有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持续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包村帮扶工作,深化盐铜对口协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健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实施兜底保障。

三、做优做强特色现代农业

(七)稳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粮食生产责任,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耕种环节补贴政策,调动种粮积极性。创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广间作套种,适度扩大特色粮食品种种植面积,提高种粮效益。开展玉米增密度和小麦播种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推广,提高粮食单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防灾减灾,组建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队伍,发展病虫害防治托管服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进粮食储备收储设施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加快印台生猪产业园和新希望、大北农、英联饲料等在建、续建项目进度,2021年新增生猪存栏1万头,创建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5家。

(八)加快种源供应基地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启动实施西北种源供应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旱地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种业繁育推一体化发展,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制定铜麦6号品种标准、栽培技术标准,开展“铜麦”系列旱地优质小麦品种选育推广。规范化建设苹果、樱桃等主要果树种质资源圃、采穗圃和苗木脱毒中心,建立果树良种苗木扩繁基地,提升优质种苗生产能力。开展小麦、玉米、花卉、牧草等染色体远缘杂交育种研究、人工高产栽培羊肚菌示范、野生食用菌人工驯化培育与资源保护工作。建设道地中药材品种资源保护圃,切实提高供苗、供种能力。推动种畜禽引进、杂交繁育改良,创建省、部级核心繁育场,逐步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基地,提升畜禽种业供应能力。

(九)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和耕地“非粮化”排查摸底。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立完善管护机制,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核实整改,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开展耕地弃耕、撂荒专项整治。

(十)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围绕“3+X”特色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推广果业“新品种、新砧木、新模式”,2021年创建高质高效示范园20个、示范乡镇3个,改造低质低效果园3万亩,推广果园绿色防控3万亩,实施果园土壤质量提升5万亩,实现果园机械化作业面积5万亩,建设果园气象监测站10个,建立果园熏烟防冻示范园1万亩;建成苹果4.0智能化分选线6条,新建或改扩建果蔬菜批发交易中心1个,提升果蔬产业后整理水平,打造以苹果、樱桃为主的果业产业集群,推动果业提质增效。实施畜牧产值倍增计划,发展壮大生猪、蛋鸡产业,培育提升肉羊产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模式,打造以生猪为主的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畜牧产业集群,推动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推动老旧设施改造升级,狠抓增产、提质、提标、增效工作,打造以果蔬为主的设施农业产业集群。持续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培育集种植基地、技术服务、收购、鲜精加工及贮藏为一体的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中药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2021年新栽以花椒、核桃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1万亩,创建高质高效示范园30个,改造低产低效园2万亩。注重农业品牌培育和推广,持续提升“铜川苹果”“铜川大樱桃”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培育“铜川鸡蛋”等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到2025年打造2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区域公用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十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启动开展国、省、市、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五级联创”,培育一批市、县、镇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推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利益联结、多业态发展格局。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促进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和创新要素集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阵地。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区县。以“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为支撑,打造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精品旅游产品。力争到2025年建成1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十二)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扎实推进“双促进、双提升”工作,制定《铜川市提升农村居民收入若干措施》,围绕提高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精准施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户围绕“3+X”特色产业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经营效益。建设返乡留乡人员创业创新园,鼓励返乡人员入驻创业。发展社区工厂、社区农场,组建技能劳务服务团队或公司,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持续完善农民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大力实施欠薪治理行动。推动在县域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进城农民住房刚性需求的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打造农业领军人才、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技术能手为主体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等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适度增长。多措并举减轻农民负担。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以“生物质绿色循环高效利用”集成技术推广应用为切入点,打造“生产基地生态循环、生产过程标准规范、产品绿色有机高端”的西部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控行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质量安全追溯与合格证管理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园、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全覆盖,新增“两品一标”认证数量10个,印台区、宜君县创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建设4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完成12条河流、3座水库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高标准实施以流域、园区、景区和庭院为主的六大重点区域绿化,抓建一批森林乡村和绿化示范村,2021年营造林11万亩,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各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十四)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发展旱作农业。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深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21年认定农产品重点试验示范站(基地)2个。制定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建立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用足农机补贴政策,开展农机作业补贴,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坚持示范引领,培育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0个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示范点。实施果蔬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加快生鲜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化冷链物流建设的转型升级,2021年果蔬贮藏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落实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田头冷藏保鲜等设施。完善农业资源数据库建设,构建农情监测体系。建设植保监测信息平台,完善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体系。修订《铜川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推动非洲猪瘟病原检测PCR仪器和核酸检测能力区县全覆盖。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五)加快村庄规划步伐。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对尚未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3年内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房建设试点。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力争1个县区、5个乡镇、10个村创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十六)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大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养护管理水平。2021年力争完成4个示范乡镇创建,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20公里、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建设27公里、安防工程建设40公里、桥涵配套工程100延米。加快推进雷家沟水库枢纽工程和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统筹水资源配置,优化农村供水格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梯次推进村庄供水,2021年巩固提升5万人饮水安全,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乡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电网装备水平和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2021年计划投资4516.64万元,实施电网改造项目51个,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91公里、0.4千伏线路133公里,新建配电变压器62台。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5G建设试点和创新应用,推动千兆光纤网络、物联网向农村延伸。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实施村庄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加强运营监管。

(十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清洁产业”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垃圾分类和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21年新增美丽宜居村15个以上,示范样板村60个以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60个,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8500座,引导有条件的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改造提升农村公厕30座,按需求购置粪污抽取车辆。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资源化处理中心4个,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深入推进村庄绿化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90%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和“五美庭院”建设,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十八)优先发展乡村教育。深化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办好“家门口学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正常补充机制,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21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35所。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推动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快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教育网络。

(十九)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镇一体、镇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村集体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改(扩、迁)建、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发挥中医药作用,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改革,2021年新建村级孙思邈中医堂50所。落实县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大面向村级的订单式专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充实村医力量,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推广派驻、巡诊经验,加大远程心电、影像、会诊等建设力度。允许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部分用于人员奖励,激励医疗卫生人才扎根基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和对妇幼、老年人、残疾人、尘肺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妇女健康促进项目检查覆盖率。到2025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健康家庭、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建设率均达到60%。

(二十)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推动乡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严格落实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十一)全面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快实施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改善农村商业设施,扩大农村实体消费渠道。加快推动交通、农业、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网点等设施资源共享共用,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农村物流网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持续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完善示范县的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上行、农村物流、镇村服务站点等服务体系功能,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的双向流通渠道,便利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持续推进扶贫产品“三专”建设,提升“三专”建设运营成效,畅通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组织涉农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会展,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展销活动。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五、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二)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产业、人口、要素在城乡梯度布局,构建设施联通、产业互动、资源开放、生态共治、服务共享的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夯实乡镇(街道)主责,壮大财源建设,落实《铜川市支持镇域经济发展激励奖补办法(试行)》,全力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壮大,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开展“乡村体检”。积极推进扩权强镇,巩固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振兴示范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宜居型示范农房。支持区县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二十三)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市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考核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加大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拓宽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渠道,优先发行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乡村振兴类债券项目。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大棚和畜禽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积极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区域内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归集入库。深入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股权等质押融资。持续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推广宜君县普惠金融经验,积极建设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立完善农业担保体系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在我市实现愿保尽保。探索开展收入类、指数类等农业保险创新品种试点,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推动农业保险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

(二十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00家,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核实纳入家庭农场管理,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运营能力和水平。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鼓励联合合作,持续释放聚合效应。2021年培育引进龙头企业10户以上,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力争打造1个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联结、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激励机制,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机、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等专业化组织开展全程托管、关键环节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丰富创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积极宣传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机制,提高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能力。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定期更新区片综合地价。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开展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改革试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要求。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成果,推动《铜川市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按照“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的要求,全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采取多方合力帮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依托中、省项目扶持2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行动,每年培育10个市级示范村,力争创建5个省级示范村。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管理、决策、监督等运行机制,探索赋予集体资产股权继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实现机制和具体办法,推动重大改革任务系统集成。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提升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能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盘活农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资源资产。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承担财政支农项目,破除发展政策障碍。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发展,推广产业引领、土地盘活、物业租赁、服务代管和联合合作等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七)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市、区县、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保障、要素保障、政策保障和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配合有力、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夯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区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线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建立市、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开展区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

(二十八)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构建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牵头推进、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将“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机构运转。

(二十九)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推进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优先选拔使用在“三农”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拓宽区县“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做好定向招录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优化调整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担任科技特派员,鼓励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下乡企业家、大学生、优秀农民工等回乡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三十)全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完善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提高“一肩挑”质量。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构建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引导、智治服务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做法,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网格化调处和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应急广播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三十一)大力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德润铜川·好人之城”品牌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传承发扬照金精神,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与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完成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任务,扎实做好传统节日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市农村及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和其他主题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示展演活动,打造乡村文化名片。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和扶贫产品交易会。

(三十二)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区县委、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区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第三方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网络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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