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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粮食 保耕地 促增收 享安宁

——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27 19: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编者按

2022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由谋篇布局进入具体施工阶段的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对我省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对于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意义重大。为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从而凝聚起强大的发展动力,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本报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6大核心任务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十大部分四十一条,锚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个总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着重强调6大核心任务。

首要任务——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也是底线任务。《实施意见》首先对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部署,提出要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面积和产量稳定。要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抓好农副产品生产发展、监测预警、收储调控、产销衔接、节粮减损等工作。

突出任务——耕地保护建设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实施意见》将耕地保护单列出来安排,提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签订“军令状”,实行严格考核,严守耕地红线。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重要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是脱贫地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底线任务。《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早落实帮扶措施。要提高脱贫人口增收能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推动各类资源力量和政策措施向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聚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根本任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促进农民增收是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链。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开发更多新型业态,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零消薄”行动。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盘活资源资产,进一步赋权活权、释放红利。

关键任务——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兴则乡村兴。《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特色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建设9条全产业链,打造一批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示范县。要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对接科工贸,促进产业深度融合。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挥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作用,加强农产品商贸交流合作。要加快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综合治理,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基础任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大局。《实施意见》提出要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省委农办秘书处 刘守峰 孙镇坪)


相关文件: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张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