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铜农(农药)罚〔2024〕1号 |
铜川西北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
铜川西北家商贸有限公司 |
91610201MAB24TRCX4 |
史梦婷 |
2024年1月30日,铜川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铜川西北家商贸有限公司(幸福超市鸿翔逸境店)售卖假蚊香,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经营的东灵牌“一闻死 蚊蝇香”农药标签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为WL20090085,该登记证号持有人为:冠县百威日用品厂,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属于农业农村部注销的农药登记证,且和该产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厂家西安东诚卫生防疫品有限公司不符,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假农药处理。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农药1件(30盒),卖出18盒,其中店内线下卖出14盒,销售价格每盒4元,网上销售2盒,销售价格每盒5.5元,违法所得共(14×4+5.5×2=67)67元,当事人自用了2盒,案发时店内还剩12盒未售出,30盒涉案蚊香货值计123元。 |
1.没收违法所得67元,违法经营的农药12盒 2.处5000元罚款。依据 |
当事人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 |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4月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