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新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全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暨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推进视频会和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铜疫指发〔2021〕3号)精神,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紧盯关键环节,全力抓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孙春兰副总理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情绪,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检查等职责,压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方责任,织密织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网。
一要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
二要严格境外来铜返乡回乡人员“14+7+7”隔离管控措施。
三要严格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回乡人员隔离管控措施。
四要严格落实镇办、村组来铜返乡回乡人员摸底排查责任。
五要严格村组出入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要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严禁农村地区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七要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农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接种新冠疫苗,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二、立足民生保障,努力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
各区县要把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当前“菜篮子”产品正常稳定供应。
一要强化对“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形势的预判分析,加强产销衔接,督促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加大农产品生产供应。
二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
三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协调多部门畅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绿色通道”。
四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供应,加强信息调度,出现农资供应紧张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确保正常农业生产秩序。
三、坚持常态保洁,奋力抓牢村庄清洁安全屏障
各区县要强化教育宣传,让戴口罩、讲卫生、做清洁成为农民群众的良好习惯,人人成为村庄清洁行动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组织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一要围绕“净美家园”主 题,突出“八清一改”,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清洁,彻底清理村庄内外、道路沿线垃圾杂草及各种污染物,清洁整治村庄公厕,全面清除残垣断壁,治理村庄各种乱搭乱建、 乱贴乱画、乱拉乱接行为,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引导农民群众全面清理死角盲区,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实现户内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有序,院落干净,院外整洁美观。
二要在做好常态化清扫保洁的同时,聚焦村镇结合部、村际联结处、渠河道岸边、高架路桥下等容易形成卫生死角和盲区、易造成监管缺位的地区,全面清洁乡村田间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田园清洁。
三要针对村内公共区域清洁、垃圾源头减量、日产日清、对易污染的公共设施实行多轮消杀。狠抓村庄公共环境保洁,落实日常保洁经费,建立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健全、落实“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城乡一体化保洁等制度,利用好市县包抓部门工作力量,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管护队伍作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
四要对所有农村已改户厕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存在问题,到户到厕,对摸排发现的问题户厕要及时整改,找准问题症结,严把质量关、建一户、成一户、满意一户。
四、树立底线思维,持续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筑牢思想防线,统一安排部署,加强联防联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任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要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排查,对野鸟栖息地、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密切关注畜禽发病和死亡情况。
二要做好秋防补免抗体检测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水平达到70%以上。
三要督促养殖场户等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落实调入消毒、检疫、隔离、检测等措施。
四要按照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主动入位,履职尽责,认真抓好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监测预警和源头防治,将监测网络前置、防控关口前移,控制好动物疫病传染源,筑牢人畜共患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有效地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五要及时更新、补充消毒药、防护服、手套、口罩、诊断试剂等应急储备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坚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做到严格落实疫情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要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采取信息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重点解读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防控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防控措施。
五、强化统筹协调,保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有力
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详细调查上报辖区内农畜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见附件1),并确定1名联络员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将农村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2)报市局综合协调组(联系人:孙涛,联系方式:18829791728,邮箱:40001504@qq.com)。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和活动。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非必要不离铜,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
附件:1、铜川市农畜产品生产摸底统计表
2、铜川市农村疫情防控信息上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doc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