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发〔2016〕58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农机、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神木、府谷县农业、畜牧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我们根据《陕西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十三五”粮食综合能力提升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
2016年8月5日